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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我院过去实行的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对加强教学的领导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改进领导作风,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规范领导听课制度。现对我院各级领导干部听课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实行听课的领导干部是指学校的党政领导、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人事处、宣传部、组织部、院团委的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都要深入课堂听课,也可以参加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31日

山东工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教学工作的责任心,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以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我院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使我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实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31日

山东工商学院课程考试考核方式改革...
为了完善我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提高学生思考和探索事物本质的本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校根据“方式多样、内容灵活、注重过程、测出水平”要求,突出考试考核方式的适应性和多样性以及考试内容的实用性和灵活性,积极稳妥推进考试考核方式改革。为保障此项改革科学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课程考试考核方式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31日

山东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我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党发2014〔34〕号),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管理和监督,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31日

山东工商学院优秀教学效果奖评选办法
为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增强教师对教学工作的事业心与责任感,逐步形成基于能力培养的合作性学习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组织方式,发挥高水平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从而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一、评选条件 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效果优秀,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专任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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