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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优秀教学效果奖评选办法
2016-03-31 09:20     (浏览次数)

为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增强教师对教学工作的事业心与责任感,逐步形成基于能力培养的合作性学习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组织方式,发挥高水平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从而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一、评选条件

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效果优秀,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专任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严格执行《山东工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为我校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学年累计承担3门课以上或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标准学时。

3.对工作认真负责,努力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改进和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4.重视课堂教学组织与设计,突出学生能力培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考试考核方式改革业绩突出。

5.积极推动学生自主创新学习,课下作业量大、有规范的学生学术论文或有创新型实验作品或2-3本经典著作读书记录等。

6.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在本学院(部)前40%

7.课堂教学富有特色,得到教学督导组或同行的好评。

8.积极参与观摩教学等学校或学院活动的教师优先推荐

9.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优秀教学效果奖的评选:

1)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2)发生过教学事故。

三、评审周期与时间

优秀教学效果奖每学年评选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教务处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

四、评选和奖励程序

评选坚持“民主、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具体步骤如下:

1.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上交教研室。

2.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推荐优秀教学效果奖候选人。

3.教学院(部)应对候选人组织公开答辩,并邀请1名督导参加。

4.教学院(部)按专任教师总数20%的比例进行初评,综合考虑不同职称的人选并将初评结果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组织专家在查看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差额评出一、二等奖共100名。

五、奖励办法

1、获奖人员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奖励。

2、优秀教学效果一等奖奖金为6000元;二等奖奖金为4000元。

3、获奖者的获奖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具体要求

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学效果奖的评选工作,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进行申报,成立有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严格把关,将教学效果真正优秀的教师评选出来,增强示范作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申请教师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

2.提供教学支撑材料(如教案、课堂记录、学生作业或作品、课程改革记录、学生信息反馈表、学生原始文字评价、考核方式、相关网站网址等所有能体现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水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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