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的学士学位证书,如确认丢失或者证书照片丢失的,毕业生本人可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学士学位证明书,需要准备的资料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具体申请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及办理流程
第一步,毕业生提交电子版材料,主要包括:
身份证、学位证书及2寸证件照片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第二步,毕业生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办理学士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详见附件2)、学士学位证书丢失声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高校招生新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录取名册)、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以上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还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材料。
第三步,教务部门审核资料。
第四步,教务部门审批(特殊情况须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五步,教务部门制印学士学位证明书。
第六步,教务部门向院长办公室申请加盖学校印章。
第七步,毕业生或者授权委托他人领取学士学位证明书。
以上流程详见“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明书申请及办理流程示意图”。
二、办理时限
通常情况下,毕业生提交的学士学位证明书申请通过教务部门审核(第三步)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学士学位证明书;寒假、暑假期间及遇有特殊情况办结时限另行通知。
请需要办理学士学位证明书的校友安排好个人事务,务必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证明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资料,以免影响后续领取、使用学士学位证明书。
三、其他
1.本流程仅限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士毕业生请联系研究生处申请,联系电话0535-6916106、6903384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申请,联系电话:0535-6903674。
2.如有不明事项,校友可在工作日直接拨打学籍科工作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35-6903634。
如果校友不方便进行电话沟通,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学籍科工作邮箱:xjk@sdtbu.edu.cn。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以“姓名+毕业年份+办理学士学位证明书相关事宜咨询”样式命名;邮件正文主要写明: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院、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联系电话以及需要咨询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