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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年05月29日 08:08  

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周5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以及相关已结课课程的成绩录入;毕业生重修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入,最迟不得晚于6月4日。

二、第十四周6月3日至6月7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初审,最迟于6月7日下午下班前向教务处报送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结论修改名单。

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及流程另行通知。

三、第十五周6月11日至12日下班前,各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最终的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等相关资料。

四、第十五周6月13日至第十六周6月20日,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复核,完成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及结业证书的编排、打印、分发、粘贴照片、盖章、正式发放。

五、第十八周7月1日下午下班前,各二级学院报送毕业生学籍卡、成绩单(学籍档案归档要求另行通知)。

六、以上安排如因学校工作安排或者特殊原因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各二级学院负责相关工作的老师可联系学籍科,联系电话:63634。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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