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请2023年有大类招生专业的各二级学院制定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组织开展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从即日起开始,于2024年6月5日前完成。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填写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于2024年6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一楼104室)、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甘老师内部邮箱。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