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信网学位信息勘误适用范围
2009年及以后毕业且已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山东工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如果学信网学位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可以联系学校申请勘误。毕业生毕业后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不在勘误范围内。
二、学位信息勘误内容
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勘误的学信网学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位照片、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学习形式、学校名称、校(院)长姓名、证书编号。
三、勘误申请及办理流程
第一步,毕业生电话联系学籍科,确认属于可以勘误的,毕业生须按照附件1具体要求,向学校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信网学位信息勘误申请表(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明
5.高考考生电子档案
6.高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
7.毕业资格审查表复印件
8. 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按照勘误工作相关要求,以上第2至8项同时须提供电子版(通过扫描仪扫描为图片格式,详细要求见附件1)。
第二步,教务部门审核学位勘误申请及证明资料。
第三步,教务部门审批勘误申请。
第四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勘误申请。
第五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决议。
第六步,学校学位办学士学位类别管理部门在学信网发起勘误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步,学校学位办在学信网审核勘误申上传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并提交省学位办审批。
第八步,学校学位办向省学位办等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第九步,省学位办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审批学位勘误申请。
第十步,省学位办审批学位勘误申请,如审批未通过,则勘误终止;如审批通过,则提交国务院学位办审批。
第十一步,国务院学位办审批学位勘误申请,如审批通过,则勘误完成;如审批未通过,则勘误终止。
以上具体流程详见“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信网学位信息勘误申请及办理流程示意图”。
四、办理时限
通常情况下,毕业生提交的学位信息勘误申请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寒假、暑假期间及遇有特殊情况办理时限另行通知)向省学位办提交勘误申请,最终以省学位办、国务院学位办共两级管理部门的实际审批意见为准。学校无法承诺办理结论及时限,敬请悉知。
请需要办理学信网学位信息勘误的毕业生安排好个人事务,务必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向学校申请相关手续。请毕业生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学信网学位信息勘误相关申请及证明资料,以免影响后续办理流程。
五、其他
1.本流程仅限我校2009届及以后且已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士毕业生请联系研究生处申请,联系电话0535-6903384;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申请,联系电话:0535-6903674。
2.如有不明事项,普通本科毕业生可在工作日直接拨打学籍科工作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35-6903634。
如果毕业生不方便进行电话沟通,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学籍科工作邮箱:xjk@sdtbu.edu.cn。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以“姓名+毕业年份+办理学位信息勘误相关事宜咨询”样式命名;邮件正文主要写明: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院、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联系电话以及需要咨询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