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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3年03月03日 14:50  

各教学院(部):

为及时了解各教学院(部)开学初的教学运行情况,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请各教学院(部)进行教学运行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1.开学初教学软、硬件准备情况,教师、学生返校情况。

2.教师、学生教材领取情况,学生班级没有领取教材的请说明原因。

3.教师、外聘及兼职老师上课准备情况,提供一份本学期外聘及兼职教师名单。

4.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听课情况以及领导听课情况。主要包括学生出勤情况,教师到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特别是外聘教师以及新开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等。

5.检查本学期培养方案和开课课程是否一致。

6.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自查内容形成期初教学运行自查报告,报告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于3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评价中心(办公楼105室)、电子版发送教务处谭老师内部邮箱。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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