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教学效果与质量,发挥高水平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与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观摩活动。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由教务处主办,各院(部)承办,负责具体教学组织,面向全校全体教师。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所在院(部)是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
一、本学期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在第7周至第13周。请各承办单位于9月13日前,把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价中心(办公楼105室),电子版发至官博文老师内部邮箱。
二、本学期观摩课的安排要求
1.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
2023-2024学年教学质量奖获奖人员为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
2023-2024学年教学质量奖获奖名单
姓 名 |
所在学院 |
职 称 |
卜小恬 |
外国语学院 |
讲师 |
马丽 |
金融学院 |
讲师 |
王冰心 |
经济学院 |
讲师 |
王娟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副教授 |
曲静 |
外国语学院 |
讲师 |
余慧倩 |
经济学院 |
副教授 |
林亚囡 |
会计学院 |
讲师 |
金杰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讲师 |
赵东苹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讲师 |
高群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讲师 |
2.观摩内容主要包括:
Ø 一节师生共同参与的随堂听课、议课活动。(其中授课40分钟,议课5-15分钟,不影响下一节课)。
Ø 提炼课程蕴含的思政育人元素,将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有效融合。
3.请各学院(部)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教学观摩,并借此机会对本单位开设的各类课程如何开展课程思政、现代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进行研讨、梳理、总结。
4.保证本院部参与教学观摩的教师人数不低于教师数的60%,必要时可以调整观摩课时间或地点。
5.观摩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对观摩活动进行分析和总结。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本院的观摩课活动,并以观摩课的举办为契机,促进、推进教学改革、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全面提高教学水平。
附件: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2.山东工商学院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