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4〕44号)要求,我校作为山东省举办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的普通本科院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按照鲁教职字〔2015〕11号(附件5)文件执行。
二、立项数量
我校作为举办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的普通本科院校可申报2项。各举办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的专业每个专业可申报1项,学校将择优推荐。
三、立项原则
各院校要坚持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面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面向高技能人才成长需要,结合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以及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聚焦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重点任务,特别是针对“一体两翼五重点”和“五金”建设新方向,开展创新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要参考《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4,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项目指南》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一般不宜直接作为申报项目题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视角、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研究注重聚焦急需解决的真实和现实问题,项目研究内容设计要与教学成果总结材料区分开。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山东省教育厅2023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立项程序
各学院认真规范地做好组织申报、评审和报送等工作,申报人资质及其他申报要求按照鲁教职字〔2015〕11号(附件5)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将在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并在公示后上报。
五、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9月20日上午11点前
提交材料:
1、《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申报书(活页)(附件3)一式一份,学校申报阶段暂无需签字盖章,电子版以“申报书+学院+姓名”命名;
2、《山东工商学院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以“汇总表+学院”命名;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院+省职业教育教改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陈玲玲内部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05。
六、其他事宜
各学院要加强对《申请书》和《申报书(活页)》填写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5年内不得申报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的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4〕44号)
附件2: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3:申报书(活页)
附件4: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5:鲁教职字〔2015〕11号
附件6:山东工商学院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