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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和校级未来技术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30日 16:14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未来技术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和校级未来技术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专业特色学院申报条件

1.专业特色学院应为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以培养高质量专门人才和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在相关领域优势特色明显的自主设置的二级学院。

2.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相关学科和专业特色优势明显,育人基础扎实。

3.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实验教学平台做支撑。

4.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5.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

6.与共建单位具有良好的产教融合基础,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二、省级未来技术学院申报条件

1.申报未来技术学院应为瞄准未来前沿性、革命性、颠覆性技术发展,以培养未来技术创新领军人才为目标,专业学科综合、整体实力强的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院。

2.学院内设专业应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和基层教研室。

4.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科研资源和共享机制。

5.与所申报技术领域一致的校外科研院所或大型企业具有稳定的技术创新合作关系,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学院申报

各学院申报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可最多报1项,请填写山东省未来技术学院申报书(附件1),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附件2),127日前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至东校区办公楼1105,电子版发送至陈玲玲内部邮箱。

(二)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公正的评审,确定校级未来技术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名单及推荐参评省级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教育厅通知(详见附件3)。

  

教务处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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