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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1年10月27日 09:56  

各相关学院(中心):

2021年10月24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实验室发生爆燃,共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此次事故的发生,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为进一步确保实验室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抓好责任分工、岗位职责、用品管理、教育培训、日常演练、应急预案、紧急救援等各个环节,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确保不出现实验室安全问题。

二、吸取事故教训,开展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结合自身实际,立即部署动员,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组织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

三、突出排查重点,加强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实验室关键部位(配电室、主控室、常开设备等)重点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立行立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请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附件2),于10月29日上午11: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至教务处李洁彤老师,电话:6901706,地址:商学实验中心二楼201。

教务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

上一条:关于进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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