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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7日 09:40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附件1)要求,经研究,启动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坚持立德树人,专业定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适应并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理念先进,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改革成效突出。专业管理规范,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专业基础扎实,近3年均有招生。

(三)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专业课教师硕博比达到85%以上(艺术体育类不低于65%);本专业任课教师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近3年,专业课教师中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比例达到100%。

(四)基层教学组织健全,不断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广泛。

(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质量一流。学生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及创新创业活动,近3年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发表学术论文,或获授权专利等。社会责任感强,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六)具备以下条件的专业点优先入选或推荐:

1.通过国际教育标准认证或国际实质等效认证,且仍处于认证有效期的专业。

2.列入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计划、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的核心专业,或列入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计划、民办 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的专业。

3.有国家、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B+等级以上的学科作支撑的核心专业。

4.坚持开放办学,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办学或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5.专业课教师生师比低。

二、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需积极申报一流专业。

2.往年已获批省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要打磨申报材料,积极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

三、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省里拟定于11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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