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试行)》(院发〔2014〕77号)和《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院发〔2019〕126号)文件规定,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确定2020级拟接收专业及计划接收学生数(详见转专业计划申报表),并于2021年5月8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104室)。
若各二级学院在院发〔2014〕77号文件和院发〔2019〕126号文件基础上有进一步转专业规定的,请将相关规定的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并于2021年5月8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附件:转专业计划申报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