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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5-06 14:5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属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检查包括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隐患整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卫生环境、消防安全、水电安全等内容。

二、检查形式

1.自查阶段:5月6-7日,各单位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对教学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

2.隐患整改阶段: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对短期内无法进行整改的,要制定出整改方案,采取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现场检查阶段:5月8日,教务处、保卫处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

4.请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于5月8日下午5: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至教务处李洁彤老师,电话:6901706,地址:商学实验中心二楼209。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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