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教育质量提升,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推动优秀教学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启动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培育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成果,为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间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成果,必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从正式实施该教育教学研究方案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且实践效果优良。
主要包括:
1.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探索教学规律,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在组织教学、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推动教学管理改革,在教学质量监控、考试制度改革、学风建设、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4.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在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实践能力培养、产学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5.其他教学建设与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成果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引领教学改革方向,在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2.成果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改革实践,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改革前后效果对比突出,支撑材料丰富,有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
3.成果有鲜明的特色,优势突出。
三、申报条件
成果的申报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培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的需具有正高级职称;
2.有省部级项目立项或其他成果支撑背景,并依托该项目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的项目,包括教学改革项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各类项目。
四、申报及评审推荐
1.个人申报
申报教学成果奖,需填写《山东工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每项申报成果填报的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包括主持人在内)。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通过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申报。其中不确定的内容可空,比如项目级别、项目编号等。
2.单位推荐
1)各单位组成专家组,根据近几年学院(部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实际,基于近年来教学成果培育计划,认真研讨论证,确定本次本单位成果奖申报项目和申报人。
2)各单位推荐成果奖数量以本单位在编专任教师数10%为上限,并将推荐出的成果排序,填写《山东工商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3.学校评审推荐
1)本届教学成果奖设校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奖级。评审出的获校级奖的教学成果,经公示后公布,按学校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2)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成果进行评审鉴定,择优评审出获各等级奖励的校级教学成果,并按排名次序推荐出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成果。
五、材料与提交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6份)。
2.《山东工商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盖章)。
3.成果材料(一式1份,教学成果为教材的,提交1本/套样书)。
4.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806室),电话6903617,电子稿发至6903617@163.com。
六、申报时间
提交材料的申报时间截至2017年12月8日(时间如有提前,另行通知),过期视为放弃申报。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站http://jwc.ccec.edu.cn下载。
附件: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山东工商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