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提前做好期末(重修)考试的准备工作,现就期末(重修)考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部)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2025-2026-1学期期末(重修)考试时间为1月12日-1月21日。
2.各院(部)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公共课考试时间由课程所在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排考。考试用教室按照教务处分配的《2025-2026-1期末考试教室分配表》进行安排。注:安排公共课考试的时间尽量不要安排其它课的考试,以免教室不够用,自习教室尽量不要安排考试。
3.请各院(部)于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考试安排。
教务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