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 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教学建设 | 教学研究 | 教学运行 | 质量保障 | 教师发展服务 | 实验教学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网络课程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山东工商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
2016-03-31 08:32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掌握教学第一线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是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信息的组织。主要从事教学第一线信息(包括教学改革、课堂教学、专业设置、教风建设、学风建设等)收集、信息反馈,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教学信息中心),归教务处直接领导。每届学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兼任教学信息中心主任。

第四条  每个二级学院(教学部)设一个教学信息站,由二级学院(教学部)学习部部长任站长,负责本院(部)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信息员的管理。

第五条  每个学生班级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一名。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

2.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3.       团结协作精神强,善 于联系 老师和同学,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4. 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教学信息中心负责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信息站的日常管理;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编辑《教学信息》并及时发布教学状况信息;根据需要,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教学信息站负责本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组织教学信息员的活动,收集第一手教学信息,并及时向教学信息中心汇报。

第九条  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反映学生对学校在教书育人、教学管理、学术气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是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条件方面的意见。

2.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4.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5.反映其他认为要反映的问题。

6.参加教学信息中心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7.协助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填报《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见附表)每月最少两次,并向《教学信息》提供稿件,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第十一条  反馈信息的形式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可利用网络系统反馈。

第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信息站负责人对本站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综合信息,每两星期向教学信息中心汇报一次。教学信息中心对各信息站提供的信息进行整理、出版《教学信息》并向教务处汇报。特殊情况下,信息员、信息站可直接将情况反映到教务处。

第十三条  教学信息站负责人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第五章  奖罚

第十四条  担任教学信息员的学生,可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分数。对按时完成任务,积极为《教学信息》提供稿件,经考核合格的学生信息员,每年获1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

第十五条  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奖励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计入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

第十六条  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解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闭窗口
教务文件发布

 

· 院办发〔2024〕20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9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8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7号--关于给予 ...
· 院办发〔2024〕16号--关于给予 ...
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 学生、教师:教务系统
* 教材订购畅想谷云平台
* 外聘教师:教务系统
* 管理员:教务管理系统
* 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邮编:26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