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掌握教学第一线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是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信息的组织。主要从事教学第一线信息(包括教学改革、课堂教学、专业设置、教风建设、学风建设等)收集、信息反馈,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教学信息中心),归教务处直接领导。每届学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兼任教学信息中心主任。
第四条 每个二级学院(教学部)设一个教学信息站,由二级学院(教学部)学习部部长任站长,负责本院(部)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信息员的管理。
第五条 每个学生班级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员一名。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
2.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3. 团结协作精神强,善
于联系
老师和同学,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4. 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教学信息中心负责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信息站的日常管理;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向有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编辑《教学信息》并及时发布教学状况信息;根据需要,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教学信息站负责本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组织教学信息员的活动,收集第一手教学信息,并及时向教学信息中心汇报。
第九条 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反映学生对学校在教书育人、教学管理、学术气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是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条件方面的意见。
2.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4.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5.反映其他认为要反映的问题。
6.参加教学信息中心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7.协助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填报《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见附表)每月最少两次,并向《教学信息》提供稿件,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第十一条 反馈信息的形式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可利用网络系统反馈。
第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信息站负责人对本站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综合信息,每两星期向教学信息中心汇报一次。教学信息中心对各信息站提供的信息进行整理、出版《教学信息》并向教务处汇报。特殊情况下,信息员、信息站可直接将情况反映到教务处。
第十三条 教学信息站负责人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第五章 奖罚
第十四条 担任教学信息员的学生,可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分数。对按时完成任务,积极为《教学信息》提供稿件,经考核合格的学生信息员,每年获1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
第十五条 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奖励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计入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
第十六条 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解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