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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服务

关于做好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3年第二批次申报的通知

2023年11月09日 10:50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392家企业通过评审。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网址

申报工作需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完成。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认真查看各企业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主动与企业联系。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平台审核进展及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2.时间安排

11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1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3.盖章事宜

(1)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中最后一部分【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由教务处分管副处长签字同时加盖教务处公章,请到办公楼1楼106室办理。

(2)企业同意项目申报,需签订协议(详见附件2),协议必须加盖科研合同章,以便后期财务处办理入账。

协议定稿后,请教师个人先在智慧山商-办事大厅-法律合同审核报送走流程,待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核无误后,请携带《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协议科研合同章用印审批单》(详见附件3,需教师个人所在单位、教务处、法律事务办公室盖章)。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进而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校分类考核指标之一。请各院(部)根据单位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动员更多师生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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