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实践教学管理 >> 正文
实践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上报的通知

2023年03月03日 09:4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文件要求,为了顺利完成“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习平台)数据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本次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2022-2023学年各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景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内容。

二、数据报送流程

1.前期准备。各学院负责实习工作老师按分配的账号登录实习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认真学习实习平台数据上报须知,下载数据采集模板。

2.数据采集。各学院结合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实习工作,按照实习平台数据采集模板,上报“实习培养方案”和“实习数据”,其中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生班级、指导老师等信息要求与教务系统一致,实习单位信息按实习平台要求填报。

3.数据上报。首先按学期上报“实习培养方案”,其次按月上报具体“实习数据”。实习上报月份以实习结束时间为标准。

三、数据报送要求

1.工作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2.时间要求。请各学院于321前完成实习平台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的数据填报;从本学期起,在上报好本学期“实习培养方案”基础上,按要求逐月更新“实习数据”。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补充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闭

审核评估网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            中国大学慕课            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            新华网课程思政云平台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山东工商学院       邮编:264005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