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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

关于核对2024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2024年12月11日 10:43  

各单位:

2024年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即将开始,共分两个阶段:基础数据核对与填报、工作量计算结果反馈。核对工作量涉及的相关附件稍后会发送给相关学院负责人员,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础数据核对与填报

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含留学生)数据分为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含指导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其他教学工作量。

1.理论教学工作量(附件1)、实践教学工作量(附件2)由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由开课单位负责核对、填报请完善课程属性、是否双语等2列信息。附件1、附件2中涉及的多教师授课的任务书已拆分到具体任课老师,若学时有误请根据实际上课情况更正,多教师授课学时之和不得大于课程总学时。

对于遗漏的数据,请先以学院为单位与教务处胡老师联系。有误的数据,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修改将整行字体标红并将具体修改的字段底色标黄(如下图所示),同时请各单位删除不需要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数据。

2.指导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属于实践教学工作量,请填报附件3,由开课单位负责核对、填报。注意,不在教学计划内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不得填报。(教务处会将本年度开设了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任务书明细发送给各学院联系人)

3.其他教学工作量包含命题、监考、单独阅卷、专业建设、体测。

命题、监考、单独阅卷请填报附件4,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核对、填报。本次填报的数据包含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仅限未在2023年计算工作量的)、2023-2024-2学期数据、2024-2025-1学期数据(不含期末考试,该数据计入2025年教学工作量)。

体测请填报附件5,由体育教学部负责填报。

专业建设工作量请填报附件6,由教师所在单位负责核对、填报(教务处会将各学院专业建设工作量发放标准发送给各学院联系人)。

4.请各单位于12月17日上午10点前将核对无误的附件发送给教务处胡老师。

5.留学生工作量核算请联系国际交流处。

二、工作量计算结果反馈

待各单位报送基础数据后,教务处将基于基础数据将工作量计算结果反馈给各教师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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