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在教务系统班级成绩录入界面找不到某名学生信息无法录入成绩,方可使用本单向教务处申报补录。
二、课程类型从以下类型中选填,不可填写其他课程类型、不可留空:
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公共基础课、素质拓展课。
三、考试性质从以下类型中选填,不可填写其他类型、不可留空:
正常考试
补考一(成绩卡对应标志:“*”)
重修一、重修二、重修三……(成绩卡对应标志:“▲”)
刷分(成绩卡对应标志:“#”)
四、成绩补录申报单内各栏信息应填写完整,且学生信息及课程信息必须与教务系统内数据保持一致。该表格须由任课教师、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教师所在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教师所在二级院(部)公章。
五、提交网上成绩补录申报单时,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一并提供“学分制收费学生成绩补录工作联系函”(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专业学生成绩补录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