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处理规定》(院发[2018]96号),按照解除处分程序,经个人申请、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决定解除张童等59名同学相应处分。
解除处分后相应问题按照《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行为处理规定》(院发[2018]96号)要求办理。
解除处分的文件见附件。
教务处
2019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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