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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

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活动安排的通知

2022年08月30日 09:47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课程教学观摩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13〕46号)文件要求,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观摩活动。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由教务处主办,各院(部)承办,负责具体教学组织,面向全校全体教师。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所在院(部)是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

一、本学期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在第7周至第14周。请各承办单位于9月16日前,把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价中心(办公楼105室),电子版发至谭老师办公邮箱。

二、本学期观摩课的安排要求

1.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

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人员为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

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名单(以姓氏笔画排序)

姓 名

所在学院

职 称

王利珍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讲师

王峰

法学院

副教授

牛勇平

经济学院

副教授

吕均琳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讲师

朱敏

人文与传播学院

讲师

宇文晶

金融学院

讲师

杨雪梅

经济学院

讲师

张首芳

统计学院

副教授

张燕

马克思主义学院

讲师

赵小芳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讲师

赵兴莉

会计学院

讲师

高文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副教授

高群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讲师

龚世文

工商管理学院

讲师

2.观摩内容主要包括:

Ø 一节师生共同参与的随堂听课、议课活动。(其中授课40分钟,议课5-15分钟,不影响下一节课)。

Ø 提炼课程蕴含的思政育人元素,能将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有效融合。

3.请各学院(部)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教学观摩,并借此机会对本单位开设的各类课程如何开展课程思政、现代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进行研讨、梳理、总结。

4.保证本院部参与教学观摩的教师人数不低于教师数的60%,必要时可以调整观摩课时间或地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本院的观摩课活动,并以观摩课的举办为契机,促进、推进教学改革、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全面提高教学水平。

附件: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2.山东工商学院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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