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课程教学观摩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13〕46号)文件要求,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观摩活动。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由教务处主办,各院(部)承办,负责具体教学组织,面向全校全体教师。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所在院(部)是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
一、本学期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在第7周至第14周。请各承办单位于9月16日前,把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价中心(办公楼105室),电子版发至谭老师办公邮箱。
二、本学期观摩课的安排要求
1.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
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人员为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
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名单(以姓氏笔画排序)
姓 名 |
所在学院 |
职 称 |
王利珍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讲师 |
王峰 |
法学院 |
副教授 |
牛勇平 |
经济学院 |
副教授 |
吕均琳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讲师 |
朱敏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讲师 |
宇文晶 |
金融学院 |
讲师 |
杨雪梅 |
经济学院 |
讲师 |
张首芳 |
统计学院 |
副教授 |
张燕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讲师 |
赵小芳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讲师 |
赵兴莉 |
会计学院 |
讲师 |
高文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副教授 |
高群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讲师 |
龚世文 |
工商管理学院 |
讲师 |
2.观摩内容主要包括:
Ø 一节师生共同参与的随堂听课、议课活动。(其中授课40分钟,议课5-15分钟,不影响下一节课)。
Ø 提炼课程蕴含的思政育人元素,能将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有效融合。
3.请各学院(部)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教学观摩,并借此机会对本单位开设的各类课程如何开展课程思政、现代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进行研讨、梳理、总结。
4.保证本院部参与教学观摩的教师人数不低于教师数的60%,必要时可以调整观摩课时间或地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本院的观摩课活动,并以观摩课的举办为契机,促进、推进教学改革、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全面提高教学水平。
附件: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2.山东工商学院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