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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

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

第二阶段:教学质量奖评选条件及推荐最终参选名单的通知

2022年05月25日 10:49  

各院(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院发[2017]33号)文件要求,请各院(部)遵照文件、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增强示范作用。

一、推荐与评审条件

在教学一线从事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效果优秀的专任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1.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严格执行《山东工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为我校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近两年来主持承担校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或发表教学论文1篇或指导大学生参加科技竞赛获省部级奖励或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均为第一作者)或获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本学年累计承担2门以上课程或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28课时。

4.凡在上学年中出现教学事故(如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等)或在有关教学环节中违反教师工作规范,或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者,不得参加本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

5.最终推荐申报教学质量奖者应为本年度预报名中的教师,一般情况下2020-2021年度已经获得教学质量奖的教师不能再申报。

6.2021年度中两个学期的学生评教成绩≥90分

二、各院(部)参加优秀教学质量奖最终分配名额

山东工商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最终参评名额分配表

院(部)(教师人数)

名额

院(部)

名额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3

工商管理学院

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

会计学院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

公共管理学院

2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3

经济学院

2

国际商学院

1

金融学院

2

马克思学院

1

统计学院

1

体育部

1

法学院

1

人文与传播学院

1

合计

28

三、院部推荐评选要求

1.院(部)成立评选小组,制定实施细则

各院(部)要成立教学质量奖评选小组,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院发[2017]3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教学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

2.各院(部)需对评选教师进行一定次数的听课,并通过学生随机调查、同行评议等办法对参评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综合评审

教学质量奖应综合考虑,不仅考虑课堂教学,还应该包括非课堂教学活动。非课堂教学活动成绩根据申报者的提供的佐证材料评审,佐证材料应为近两年的教学成果等,具体要求根据附件3指标体系给与打分。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6月6日前,各院(部)将推荐评选结果,填入《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最终参评人员推荐表》,并报送教务处评价中心。

2.2022年6月10日前,最终参评老师将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评价中心(办公楼105),并加入2022教学质量奖评选QQ群,QQ群号:574344792

3.2022年6月中旬以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评审后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核,最后进行公示。

五、最终参评老师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2.教学材料

课堂教学材料:课程大纲、教案、课程教学设计、课堂反思、课程总结等原始记录 。

课外辅导材料:学生代表性作业、作品、学科竞赛、师生交流的相关材料、学生评价。

成绩评定材料:过程性学业评价材料(包括成绩组成情况说明、平时学习情况记录、期末成绩、试卷、试卷分析等)。

教学研究与改革材料:能够体现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特色的相关材料。

3.现场讲课时,需要20个教学设计的抽选目录

根据主讲课程教学大纲,选择20个教学设计,组成抽选目录,20个教学设计可以不连续。

       

附件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申报书

2: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 现场课堂讲课评分表

3: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 教学材料评分表

4: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质量奖 参评人员推荐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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