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课程教学观摩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13〕46号)文件要求,开展本学期课程教学观摩活动。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由教务处主办,各院(部)承办,负责具体教学组织,面向全校全体教师。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所在院(部)是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
一、 本学期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
本学期教学观摩课时间安排在第6周---第12周。请各承办单位于9月17日前,把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价中心(办公楼105室),电子版发至谭老师内部办公邮箱。
二、本学期观摩课的安排要求:
1.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
2020-2021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奖人员为本学期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
附:2020-2021学年优秀教学质量奖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所在单位 |
1 |
任大欣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李卿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于立萍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4 |
王金鹏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5 |
孙楠 |
外国语学院 |
6 |
徐鸿丽 |
外国语学院 |
7 |
俞宏 |
会计学院 |
8 |
余慧倩 |
经济学院 |
9 |
刘延武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10 |
薛伟 |
统计学院 |
2.观摩内容主要包括:
Ø 一节师生共同参与的随堂听课、议课活动。(其中授课40分钟,议课5-15分钟)。
Ø 提炼课程蕴含的思政育人元素,能将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有效融合。
3.请各学院(教学部)借此机会对本单位开设的各类课程如何开展课程思政、现代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进行研讨、梳理、总结。
4.保证本院部参与教学观摩的教师人数不低于教师数的60%,必要时可以调整观摩课时间或地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本院的观摩课活动,并以观摩课的举办为契机,促进、推进教学改革、教师之间的教学交流,全面提高教学水平。
附件:
1.山东工商学院教学观摩课安排表
2.山东工商学院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