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推动产教融合,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现将2025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运行模式
(一)项目目标
以更好服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人才自主培养,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及新质生产力培育为目标,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实施体系,做实校级项目、做优省级项目、做精国家级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征集
符合项目参与条件的企业继续执行“随时征集”,即企业可随时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提交项目指南,教师可通过项目平台随时查看。
2、项目立项
由学校确定立项项目,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学校作为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根据《山东工商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发[2025]1号)实施项目过程监控和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3、项目认定
由教育部对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开展认定工作。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结题验收合格项目,由省教育厅从报送项目中认定不超过20%的项目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同时在认定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遴选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并公布优秀项目名单。
二、申报方式
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账号(已注册可直接登录),查看项目指南中合作企业及申报要求,对接企业并撰写申请书,经院系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填写上传申报资料,经校级管理员审核后流转企业管理员审核确定是否立项,立项项目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上传,待学校统一进行项目评审、公布立项名单。
三、申报时间
2025年起,项目申报分两个批次进行,上半年项目申报截止为7月1日前,以申报时间内在项目平台完成协议确认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洁,电话:0535-6903861。
附件:
1.山东工商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发[2025]1号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