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和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落实课程考试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使管理过程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山东工商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教发[2021]71号)文件,结合前期试卷抽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特对本科课程考试课试卷评阅与归档说明如下。
一、试卷评阅
1.任课教师对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负责,课时相同的同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授课时,应进行流水阅卷。
2.每份试卷应提供试卷参考答案,试卷主观题的参考答案应有赋分点的评分标准,一般每个赋分点不能大于4分。
3.试卷评阅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评分客观、公正。教师阅卷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1)试卷必须用红笔评阅;
(2)按照参考答案答题要点给分,给分采用赋分法,不能采用扣分法,无得分须标注0分,每一题都须有评阅记录;
(3)每个小题要有小题合计分,写于小题号左侧;
(4)大题分应等于该题目中所有小题分之和,大题得分写在指定成绩栏内,该题目评阅教师签名;
(5)试卷卷首分应填写在卷首分数框内,每个大题分应同试卷卷面大题题头分完全一致,总分应等于各个大题分之和,题目评阅教师及成绩汇总教师签名要完整;
(6)评阅教师如需改正分数,应在原错误分数上划线,在原分数旁边写上改正后的分数并签名;
(7)试卷卷面要保持整洁,阅卷老师除批改分数外,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
二、成绩评定、成绩录入及试卷分析
1.课程考核包括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课程成绩评定包括但不限于期末考试成绩、平时考核成绩、期中考核成绩、实验考核成绩等组成,同一课时的同门课程成绩认定办法应相同,原则上一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应合理,大体呈中间高两头低的类正态分布。
2.计入课程成绩评定的各类结果考核及过程考核等各类考核成绩的计算必须有依据。课程成绩评定办法应在课程首次课向学生公布或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每个学生。
3.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录入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必须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成绩标识。若学生因休学、保留学籍等未修读完该门课程,则该生成绩标志须选“缺考”。
4.在教务系统中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由系统自动生成总成绩。所有学生成绩登录完成后,请务必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成绩无误方可送审。成绩送审后发现成绩登录错误的,请按教务系统中“成绩修改”流程进行成绩更正。
5.课程成绩单打印统一使用A4纸、一式2份,任课教师签名后送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相关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整理归档;选修课成绩单交至任课教师所在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人员整理归档。
6.任课教师应保留课程考核成绩认定相关材料,如学生作业、期中考试试卷等存教研室备查,保存期为该课程考试结束后4年。
7.课程成绩录入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对试卷和成绩进行深入的综合分析。试卷分析内容包括考试成绩统计、命题分析、试卷情况分析、
改进措施等方面,如不符合类正态分布应有必要的分析说明。课程成绩分析报告应由任课教师和教研室(系)主任签字确认。
三、试卷归档
1.每门课程考试同时存档的材料包括:试卷封面、学生答卷(按学号顺序)、学生签到表、考场记录单、考试成绩单、课程考核成绩组成说明(或计算表)、成绩分析单、空白试卷(A4纸版)、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各处签字要完整,规范整理后一并交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部)归档保存。
2.试卷的保存期为该课程考试结束后4年。补考试卷的保存期与正常考试试卷相同。试卷保存期满,由院系指派专人按保密文件规格统一销毁,并在登记册上注明销毁。
3.各学院应指定专门人员对课程试卷归档材料管理负责,归档材料应在指定的专门地点保管。
教务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