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说明
1.验收范围
(1)已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本次可正常申请结题。如无特殊情况,本年度不再接受项目延期申请。
(2)2019年第二批次至2022年第一批次之间的所有项目,本年度为最后一次结题机会,逾期则不再受理。
(3)未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如项目已完成,本次可申请结题。
(4)我校立项清单详见附件2。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抓住此次结题的机会。2024年7月之后新立项的项目将按照新的流程进行管理。
2.结题验收流程
项目结题验收包括校内审核、企业验收、教育部审定等环节。
各环节均在项目平台进行(网址:https://cxhz.hep.com.cn),具体说明如下。
(1)校内审核流程:申报人准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结题申请(附件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结题报告(附件4)——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教务处审批、签章——申报人将盖章后的结题报告上传至项目平台——教务处在平台审核。
(2)企业进行项目验收:企业对在平台中完成高校审核的项目开展验收工作、通过平台发布验收结论,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3)教育部项目结题备案审核:教育部项目秘书处对在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的项目进行结题备案审核。结题备案审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二、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1月30日前通过平台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请预留足够时间给企业验收,注意跟进平台中的项目审核进度。
三、联系方式
教研科 办公楼105室
联系人:陈玲玲 电话:6903861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山东工商学院2019-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
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申请
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报告模版
教务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