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时代法学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涉外经济社会需求和高等教育发展形势,探索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山东工商学院特开设涉外法律服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涉外法实验班”)。
一、涉外法实验班简介
涉外法实验班依托我校法学本科专业开设。
(一)培养目标
涉外法实验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适应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战略目标需要,培养德才兼备,既具有扎实的中国法律知识和执业能力,又通晓涉外民商事法律制度并拥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能够在法院、涉外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和大型企业等单位胜任国际贸易、投资、服务贸易、涉外知识产权、跨境税收等法律服务及涉外诉讼与仲裁等争议解决工作需要的应用复合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和后备力量。
(二)培养模式与修读要求
1.培养模式
涉外法实验班计划选拔40人,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单独授课,配备班主任1名,实行“校内+校外”本科生双导师制。
2.修读要求
涉外法实验班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3-6年。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最低168学分,取得毕业资格。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核心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合同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
二、选拔对象与方式
1.选拔对象
涉外法实验班面向山东工商学院在校在籍全日制2024级新生选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所在地区高考英语满分的60%。中外合作办学、春季高考生、“3+2”专本贯通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不能参加选拔。
2.选拔方式
涉外法实验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择优录取。选拔考核内容包括英语笔试(含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按照考核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入选名单。选拔考试的命题、组织、阅卷及面试等相关工作由法学院组织。
三、考试与录取
1.选拔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
日程安排 |
备注 |
9月1日(周日)19:00 |
线上宣讲会 |
腾讯会议号:340 174 004 |
9月2日(周一)9:00 |
线下说明会 |
模拟法庭(第四教学314) |
9月3日(周二)14:30-16:30 |
英语笔试(含听力) |
考试内容:英语阅读、写作、听力测试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
9月4日(周三)14:30 |
英语口语测试及面试 |
英语口语及综合素质面试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
9月5日(周四) |
成绩公布 |
成绩将通过法学院官网https://fxy.sdtbu.edu.cn公布 |
2.考试与录取办法
本次选拔先进行英语笔试(含听力),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拟招生人数的1:2进入英语口试和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各5分钟。
(1)选拔成绩组成
选拔考核成绩由英语笔试(含听力)(占55%)、口语测试(15%)和面试(占30%)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
(2)录取
依照学校最终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涉外法实验班协议签署及费用
(1)确认录取协议签署
拟被录取的学生需签订涉外法实验班录取协议,协议由本人到场签字;尚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由法定监护人同时签字确认或出具确认书。未按时到场进行确认并签署录取协议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费用
被涉外法试验班录取的学生根据学校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不额外收取费用。
四、报名方式
1.请扫面下方二维码进行涉外法实验班报名:
2.请已经报名的同学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以便后续各项工作的推进。
五、其他说明
1.关于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及法学专业简介,可登录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官网查看:https://fxy.sdtbu.edu.cn/。
2.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办公室 东校区第四教学楼201室 电话:6903667,郝老师
电话咨询:刘老师1820545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