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发〔2024〕30号)和《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院发〔2019〕126号)文件规定,按照学校工作安排,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上述学校文件要求开展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二、转专业类型、条件及有关要求
详见《山东工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发〔2024〕30号)第二章、第三章及第四章等内容。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制定转专业计划
各二级学院根据院发〔2024〕30号文件,制定本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及职责,做好转专业相关工作。
各二级学院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接收计划、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2。
(二)正常情况转专业工作流程
1.学生报名
时间安排:2024年4月18日14时—4月23日14时
具体流程:符合院发〔2024〕30号文件正常情况转专业要求且准备申请正常情况转专业的学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填写《山东工商学院普通本科学生正常情况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后连同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于4月23日14时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安排:2024年4月23日14时—4月25日17时
有关要求:院发〔2024〕30号文件规定:“各专业批准转出申请人数控制在专业人数的50%以内。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过专业人数的50%时,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具体流程: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院发〔2024〕30号文件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4月23日14时)后对学生进行审核确认。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汇总信息、签章后,于4月24日14时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转专业基本原则、报名申请条件和各专业具体要求,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格,不合格者,驳回转专业申请。
3.考核及录取
时间安排:2024年4月26日—5月9日
正常情况转专业申请学生须按时参加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的转专业笔试,达到最低要求分数线的参加面试,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最迟于5月9日上午下班前向教务处报送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纸质版(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杨老师内部邮箱。
4.转专业名单公示
时间安排: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
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负责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经核实影响转专业的,取消相关学生转专业资格。
5.学校审批
时间安排:2024年5月20日—5月30日
经过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期内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转专业资格的,由教务处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6.发布转专业通知
时间安排:2024年6月5日前
转专业学生经学校研究通过后,由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
(三)特殊情况转专业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时间安排:2024年4月18日14时—4月23日14时
符合院发〔2024〕30号文件特殊情况转专业要求且准备申请特殊情况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学校正常情况转专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山东工商学院普通本科学生特殊情况转专业申请表》(附件5),于4月23日14时前向所二级学院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复学后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报名。
2.资格审核及考核
(1)资格审核时间安排:2024年4月23日14时—4月25日17时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院发〔2024〕30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审核确认。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汇总信息、签章后,于4月24日14时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
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转专业基本原则、报名申请条件,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格,不合格者,驳回转专业申请。
(2)考核时间安排:2024年4月26日—5月9日
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特殊情况转专业学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笔试、面试。
考核通过后,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最迟于5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山东工商学院学生特殊情况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教务处审核。
3.名单公示
时间安排: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
教务处对特殊情况转专业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经核实影响转专业的,取消相关人员转专业资格。
4.学校审批
时间安排:2024年5月20日—5月30日
特殊情况转专业学生经过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期内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转专业资格的,由教务处报学校研究。
5.发布转专业通知
时间安排:2024年6月5日前
特殊情况转专业学生经学校研究通过后,由教务处发布转专业通知。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根据院发〔2024〕30号文件:各专业批准转出申请人数控制在专业人数的50%以内。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过专业人数的50%时,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如遇上述情况需要进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时,工作人员可通过教务处网站首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管理员端,然后依次点击“成绩管理—成绩常规管理—查询分析统计—专业成绩单”,具体步骤如下:
1.学年学期须多选“2023-2024-1”及2023-2024-2”;
2.排序方式须选择“按照平均学分绩点(高到低)排序”
3.排名方式须选择“平均学分绩点(高到低)”;
4.年级请选择“2023”,学院、专业请按照实际选择,其他默认设置即可;
5.以上设置完成后,点击“查询”,在后续列表界面再点击“导出”,格式选择Excel。
特别提示:以上第2、3项请勿选择上述提示内容以外的其他排序方式,否则将导致排名错误。

(二)其他
经学校研究同意转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将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的学习和考试仍在原二级学院、原专业进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