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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4-02-21 09:5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47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我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究主题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

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

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

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申报与评审

各学院限报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围绕研究主题,择优遴选1个项目向省厅推荐。

四、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期为6个月。立项省级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

202431日上午1030前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2)电子版材料提交

《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所属主题+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打包发送至陈玲玲企业邮箱cll@sdtbu.edu.cn

3)纸质材料提交

《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05)。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进行把关,保证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陈玲玲;联系电话:6903861

  

  

  

教务处

2024221

  

附件【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XX学院).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X学院).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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