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1)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严格遴选标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优中选优,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应突出线上线下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应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四)优化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本科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
二、 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推荐限额23项,学院申报不限项。
线下课程,课程负责人必须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社会实践,虚拟仿真,线上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不限制申报门数。
三、申报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四、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学校党委将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进行审查。
4.此前参加过国家级、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五、人员要求
1.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含第一批、第二批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2.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次参与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
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如果参与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该课程不得同时兼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3.已经通过认定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如果参加此次第三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负责人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24号)文件保持一致,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确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者,需做出情况说明。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5.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6.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不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
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统一使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样式)(附件3)和申报说明要求(参照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4))。《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也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六、材料提交
1、《山东工商学院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2、《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部分”第1项须提供课程说课脚本,第10项暂不要求)(附件3);
请各院(部)于2023年12月21日(周四) 10:00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一流课程申报+学院+姓名+课程名”命名打包压缩发到陈玲玲内部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05。
学校将按照省厅分配名额进行评审遴选。并为拟推荐的课程录制说课和教学实录视频。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研科,电话6903861。
教务处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