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作,规范校企合作专业办学行为,依据《山东工商学院校企合作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教发【2022】6号)要求,现开展山东工商学院2023年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一、绩效自评范围
凡有在校生的校企合作专业均需开展绩效自评。(详见附件4)
二、填报山东工商学院校企合作绩效评价表
各专业请根据本通知第一条规范专业名称和合作企业名称,在自评得分列打分(详见附件1),同时需要提交支撑材料(详见附件2,每一条均需拿出有力证明材料)。
三、绩效评价报告
校企合作办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详见附件3)。其中合作专业方向务必以协议中的专业方向为准,具体名字可参见本通知第一条,每个专业绩效评价报告要求2000字左右。
1、合作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与学院(专业)合作内容:包括企业捐赠实验仪器设备、投入的指导教师、学生在企业的学习安排、企业方教师情况、企业教师授课情况、本校教师承担的产学研项目和课题、校企共同开发的课程、校企共同编写教材、教学经费支出等情况。请分年级阐述,例如当前在校生为2023、2022、2021、2020级,那么需要分别说明每个企业和每个年级间的合作内容,如未按照要求分年级阐述,教务处将打回材料。
3、合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有毕业生的专业填写学生就业情况,没有毕业生的专业填写学生学习满意度情况。并提出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四、报送要求
以院部为单位,将附件1山东工商学院校企合作绩效评价表word版、附件2支撑材料word版、附件3绩效评价报告word版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陈玲玲老师内部邮箱。
教务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