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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的通知

2023年11月02日 15:43  

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组织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工作。

一、示范课程申报条件

1.已获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可参与本次申报,已获得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以下简称“已获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以学校课程编码为准)。

2.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注意:不包含本学期)

3.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4.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限8人之内。

5.各学院限报1项。

其他申报条件详见教育厅通知,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请咨询研究生处!

二、材料报送

申报者需要以下材料:

1.附件2申报书word版(命名规则:姓名+2023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书)

2.附件3附件材料pdf版(注意,请提交1个pdf,命名规则:姓名+2023课程思政示范课+附件材料)

3.附件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word版(命名规则:姓名+2023课程思政示范课+汇总表),同时需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请于2023年11月16日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到胡一平内部邮箱;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到办公楼1楼105室教研科。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省教育厅通知(附件1)。各院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

上一条:关于核对2023-2024年秋季学期重修考试学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自查学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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