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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补考的通知

2023年08月30日 08:49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本科生学分制管理规定》(院发【2019】127号)关于期初补考的相关规定,本学期期初补考工作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期初补考对象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

缺考和考试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通识选修课、实验课、实践课不能补考。

二、期初补考实施要求

1、本次期初补考的考试形式、考试范围、试卷难度、阅卷方式、阅卷标准等与上学期期末考试相同。

2、符合期初补考条件的学生,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4日。

3、跨学院课的补考由教务处负责,在9月8日至9月17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育课补考由学生在9月8日至9月17日内联系原任课教师进行;教务处安排完剩下的专业课补考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于9月17日前完成。并将考试安排于9月8前交教务处考科。

4、期初补考试卷由任课老师按规定及时评定成绩,考后三天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做好试卷归档工作。

三、期初补考工作安排

1.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认真准备考

试并按时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2.各学院要召开考前动员会,对参加考试的学生开展诚信考试以及考试作弊违纪处理规定等学习教育,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3.各学院要做好试卷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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