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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数据填报的通知

2022年09月23日 09:54  

各相关单位、实验中心:

为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检查以下内容:

1.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2.学校、二级学院(系)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3.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4.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5.实验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等情况。

6.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用电用水、仪器设备等基础安全管理情况。

二、组织方式

各单位依据检查项目表(2022年)的要求,对本单位全部实验室逐条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漏一个实验室、不漏一名实验人员、不漏一台实验设施设备。学校将组建检查组,由校领导带队,保卫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参加,开展实地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2.要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行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加大对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注销制度,确保钥匙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筑牢安全防线。

3.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4.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水平。

5.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6.请各单位将检查结果上传至“山东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服务平台”(网址:http://kygl.sdei.edu.cn/SDJYTAQJC/),具体填报日期和填报流程在实验室QQ工作群中另行通知。

   7.请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于9月26日5:00前提交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至商学实验中心姜薇老师,联系电话:6884035转8001,地址:商学实验中心二楼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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