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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核对2018、2019、2020、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修读学分的通知

2022年03月01日 14:35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9〕128号)、《山东工商学院本科生学分制管理规定》(院发〔2019〕127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准确、顺利完成2018、2019、2020、2021级按学分结算学费工作,将以学生的选课数据为准统计学生2021-2022-2学期的修读学分,并由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核对确认。本次核对的学分相关数据不包含重修课程,重修相关数据的核对另行通知。

请二级学院组织2018、2019、2020、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除外)核对2021-2022-2学期学分明细,并核查2021-2022-2学期收费学分是否正确(文件已发送给相关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的内部邮箱)。

学分制收费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对于学分有疑问的请于2022年3月3日16点前由学院核实汇总填写“学分更正表”(见附件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焦巍老师(办公楼104室)处理,教务处处理完毕将结果反馈给二级学院。核对工作完成后,二级学院打印汇总表组织学生签字确认。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2年3月9日上午10点前将2018级、2019、2020、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除外)2021-2022-2学期收费学分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焦巍内部邮箱。

教务处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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