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各院(部)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现将推荐名单及推荐成果中学校主要领导担任主要完成人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11月30日16:00前实名反映,电话6903861。
教务处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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