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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7日 15:13  

各院部(实验中心):

为加强国庆节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放假前各单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节假日期间需要进行实验的师生开展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等宣传教育。

二、落实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节假日前,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水电、仪器设备、门窗和环境卫生等。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节假日期间,应确保水电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实验室水管和水龙头无跑冒滴漏;锁好门窗;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2.继续开放的实验室,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开放登记工作。实验过程中,要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不得随意离开;实验结束后,要检查仪器设备、水、电和门窗的关闭情况。对于必须不间断运行的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

3.实验室内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地面干净整洁;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实验楼、实验室内严禁停放电动车;明确区分实验区、学习区和办公区。

四、强化值班值守,坚持常态化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坚持常态化安全检查,检查记录存档备查。遇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要求报告,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

应急电话:

1.火警电话:119

2.匪警电话:110

3.医疗急救:120

4.保卫处:6903510

5.教务处:6901706

6.校医院:6903567

7.物业服务:6881890

教务处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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