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规定(试行)》(院发〔2014〕77号)和《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院发〔2019〕126号)文件规定,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上述学校文件要求开展转专业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申报条件
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春季高考的学生除外)满足以下2个基本条件的可申报转专业: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且综合测评在合格以上;
2.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30%。
有以下情况的不允许申报转专业:
1.跨招生批次、跨招生类别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2.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3.招生时执行单独招生计划的(包括:定向、高水平运动员等);
4.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三、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应成立转专业领导和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及职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5月14日)
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并做好政策解读、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转专业报名表(见附件3);学生所在学院审查转专业申请材料并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10%和排名前10-30%分类汇总连同学生成绩单一起报相应接收学院。
(三)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5月20日)
接收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相关考试,考试形式及内容由接收学院自主决定。由学生所在学院协助接收学院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
(四)公示及录取(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5月28日)
接收学院向教务处报送转专业拟录取名单(附件6,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教务处公示拟转专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转专业通知。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平均学分绩点。可登录教务处网站首页—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成绩管理—成绩常规管理—查询分析统计—专业成绩单—打印,导出专业成绩单(带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单默认按总分排名,须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进行重新排序。
(二)特殊情况转专业。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4),由接收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相关学生提交的转专业支撑材料从严审定,然后逐级审核,最后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特殊情况转专业名单与正常情况转专业名单一并公示。
(三)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将于2021-2022-1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2020-2021-2学期的学习和考试仍在原学院、原专业进行。
教务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