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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习成绩预警工作的通知
2020-12-04 17:21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习成绩预警暂行办法》(院发〔2007〕86号)和《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学业成绩预警办法(修订)》(院发〔2020〕42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关工作安排,请各院(部)做好2019-2020-2学期学习成绩的预警工作。

一、学习成绩预警级别

根据学校现行文件规定,本次学习成绩预警按照2个文件分别进行,具体是:

1.2017级按照院发〔2007〕86号文件执行,分为一般预警、退学预警、退学。

2.2018级、2019级按照院发〔2020〕42号文件执行,分为一般预警、严重预警、缓退试读。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成绩预警工作以系统审核为主,人工审核为辅。对系统统计的预警结果和成绩较差但未统计预警的学生,要结合学生成绩单,根据预警办法,进行人工复核。

2.使用教务系统统计预警学生时,请各院(部)负责老师务必分类别、分年级、按流程、按顺序来统计,否则将影响预警结果的准确性。

3.若因流程错误重新统计预警名单时,需删除之前统计数据后,按年级和流程重新统计。

4.报送纸质预警名单后,则不允许在系统中再进行预警统计。

5.本次预警结果,将作为各院(部)年度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之一。

学习成绩预警流程见附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2月4日

附件【附件 学习成绩预警流程.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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