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校级教改立项共分为三大类,其中,一般校级教改50项、课程思政重点专项10项、财商教育特色重点专项10项。
一般校级教改采用学院限额推荐制,学院根据限额推荐后即立项,具体的限额分配以各学院专任教师数、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数量、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数量、省教改立项情况等统筹确定,见下表;课程思政重点专项和财商教育特色重点专项采用全校范围内择优遴选的方式立项(学院推荐时不限额)。
序号 |
院(部)名称 |
推荐数量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4 |
3 |
会计学院 |
4 |
4 |
公共管理学院 |
4 |
5 |
经济学院 |
3 |
6 |
金融学院 |
3 |
7 |
统计学院 |
3 |
8 |
法学院 |
3 |
9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3 |
10 |
外国语学院 |
3 |
11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3 |
12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4 |
1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4 |
14 |
国际商学院 |
1 |
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16 |
体育教学部 |
1 |
17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2.一般校级项目立项范围、立项参考指南参照省教育厅2020 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要求(见附件1)。
3.在研的省级或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教改立项。
4.材料报送时间
校级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于11月30日上午11点前一式一份交到办公楼105室,电子文档发送hyp@sdtbu.edu.cn。
教务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