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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修读学分的通知
2020-10-13 11:08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9〕128号)、《山东工商学院本科生学分制管理规定》(院发〔2019〕127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准确、顺利完成本学期2020级按学分结算学费工作,将以学生的选课数据为准统计学生2020-2021-1学期的修读学分,并由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核对确认。

请二级学院组织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除外)核对2020-2021-1学期学分明细,并核查2020-2021-1学期收费学分是否正确(文件已发送给相关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的内部邮箱)。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分明细及汇总表由学生所在学院自行统计。

学分制收费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对于学分有疑问的请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11点前由学院核实汇总填写“学分更正表”(见附件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胡一平老师处理(办公楼105室),教务处处理完毕将结果反馈给二级学院。核对工作完成后,二级学院打印汇总表组织学生签字确认,学生签字后的汇总表请务必妥善保存。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11点前将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除外)2020-2021-1学期收费学分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胡一平老师内部邮箱。

教务处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学分更正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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