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改革试行办法》(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2020届毕业生有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及《关于印发《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院发〔2017〕15 号)者,可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已获科研处奖励的科研作品,需提供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表》、科研作品扫描件;
2. 未获科研处奖励的科研作品,除需提供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表》、科研作品扫描件外,还应提供科研作品word版格式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期刊名称/发表日期);
3. 根据院发〔2017〕15号文件要求,科研作品仅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其他部分需要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和要求按时完成;
4. 学院汇总表请于5月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科(办公楼105室),汇总表及其他电子版材料发至逄卉一内部邮箱。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