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17级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注册工作已完成,请各院(部)为2017级学生办理学生证,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派专人负责学生证领取,领取时间:12月7日-12月8日,领取地点:学籍科办公楼807室,电话:6903634。
2、学生证填写要求:
①学生证需填写以下内容: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籍贯、系别、编入、发证、家庭住址、乘车区间。
②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③照片用一寸彩色近照。
④发证统一填写:2017年12月7日。
3、学生证盖章要求
①学生证需加盖3个印章:钢印(照片处)、注册章(注册记录处)、教务处专用章(乘车区间处)。
②盖章以院(部)为单位,安排4人办理为宜。
③钢印盖在照片下巴下方。
④乘车区间填写内容应与火车票优惠卡中的信息一致。
⑤盖章时间:12月7日—12月15日,请各院(部)在规定时间内联系相关负责人盖章。钢印(院办徐老师,电话6709621)、注册章(各学院办公室)、教务处专用章(教务处学籍科赵老师,电话6903634)
特此通知
学籍科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