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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第一学期教学观摩活动安排的通知
2017-10-11 09:20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课程教学观摩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1346号)文件精神,本学期课程观摩活动涉及我校9个院部共9门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1.组织形式: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由教务处主办,各院(部)承办,负责具体教学组织,面向全校全体教师。

2.观摩时间:

7-14教学周,具体安排见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

3.观摩内容主要包括:

60-70分钟师生共同参与的随堂听课和20-30分钟由督导专家、授课教师和观摩教师共同参加的议课活动。  

(注:授课教师提供给督导专家课程教学设计等材料。)

4.观摩人员:

1)学校领导、督导专家,教务处。

2)各院(部)负责人、分管教学、科研副院长(主任),教研室主任,本学科相关人员。

3)全校教师。

5.观摩要求:

1)各院(部)成立课程观摩领导小组,教务处组织学校层面的观摩人员听课评议。

2)各院(部)将观摩课程教学设计材料(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大纲、改革方案等)提前一周报送教务处。

3)第14周活动结束后,各院(部)将观摩活动的分析、总结及有特色的过程材料及时报送教务处。

希望各院(部)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参加课程观摩活动。

附件:1. 教学观摩活动安排表

2.山东工商学院观摩课意见反馈表

                                             教务处2017915  


 

附件【教学观摩活动安排的通知170915.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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