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行政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的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38号)要求,我校拟于10月30日前完成2017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数据采集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按时保质完成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
1、山东工商学院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2、
山东工商学院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xls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
山东工商学院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是教育部对高校实施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的重要举措,是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与合格评估的重要依据。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38号)要求,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通过数据采集工作,为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与整改和山东省专业评估提供数据支持,为学校自身发展和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详实的依据和可靠的决策支撑,全面总结办学成效,优化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目标要求
1、确保数据内容真实、形式规范
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二〇一七年六月)》的要求进行,确保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验证性。按表格内容规范填写,纸质稿和电子稿按照标准格式填写和命名。
2、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验证性负责。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责,确保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3、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
数据采集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科学调度,相关部门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在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召开动员会议,进行数据采集任务分解,开展数据采集信息员培训。
2、责任部门进行全面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采集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条件、学科专业、教师信息、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共77张信息表。采集方式以在线填报为主,工作人员登录“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在线填报数据并完成网络上报;少数容量大的数据表可采用导入电子表格的方式在线上报。
3、对各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复核、数据逻辑校验、补充修正,数据汇总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规定上传。
4、按教育厅要求每年进行数据补充和更新,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常态工作机制。
5、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应用,利用数据库系统生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为学校建设发展、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任务分工
执行《山东工商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工表》(附件2)。
五、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成 员: |
王广成 |
王艳明 |
司千字 |
石永昌 |
张延东 |
杨海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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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王艳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协调各部门进行具体的数据采集、审核与报送。
2、检查督促
数据采集期间,各责任单位每周五向采集工作办公室报告一次数据采集工作完成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进度检查调度会,通报各单位数据采集报送进度,督促下一步的工作。
3、经费支持数据采集工作运行经费由学校列入预算,统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