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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录入教务综合系统的通知
2017-06-26 15:41     (浏览次数)

各院(部)及其他相关教学单位:

2017级各专业执行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做好2017版各专业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进展安排

1.开课单位将各类课程录入课程库

2.各专业二级学院录入2017级各专业(方向)全部人才培养方案

3.教务处审核2017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生成并填报2017级学生的教学任务书。

二、相关要求

所有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信息须与专业培养方案完全一致,列入第二课堂的实践类课程学时学分等信息不录入系统。

1.在基础资源中维护课程库信息

课程库里须维护的课程信息包括: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周学时、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课程属性、考核方式等信息。总学时(含理论、实践)、学分一致的只录入一次,不能重复录入。

2017级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性质及课程属性有:通识必修课/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必修课、专业核心课/必修课、专业拓展课/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公选课

2.在培养方案模块下录入各专业教学计划

3.公共课程的周学时及周次,请各学生所在学院与各公共部门充分沟通,使同一门课程的周学时一致。

教务处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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