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近日,有院(部)和学生反映个别2013级学生公选课学分不足,无法顺利毕业,经教务处初步了解分析后,主要由以下原因:
1、学生本人没有关注自己的公选课学分数量。
2、人才培养方案的变化。我校2012级(包含2012级)以前的本科学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5个创新学分,多出的创新学分最多可替代2个公选课学分,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取消了创新学分的要求,培养方案此变化教师和学生了解不够。
根据出现的情况,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教务处研究,建议对缺少2个公选课学分(包含2个)的可由创新创业学分替代,本建议只适用于2013级本科生。
学分替代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院(部)汇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签署意见返回相关院(部),作为毕业审查的依据。
提醒:请各院(部)对替代材料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
教务处
2017年5月18日
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
文件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号)
文件3:《山东工商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院发〔201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