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

2017年03月13日 10:30  

 

 
 

  

各院(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了 《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6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作出安排,现转发给你们。各院部要根据新工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对接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企业技术创新要求,积极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利用地方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动现有工科的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推动传统工科专业改造升级。

 

请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申报等工作。

 

教务处

 

2017313

 

 

上一条:教务处第三周工作安排(2016-2017-2) 下一条: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压力测试暂停录入成绩通知

关闭

审核评估网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            中国大学慕课            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            新华网课程思政云平台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山东工商学院       邮编:264005       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